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背景
2021-02-0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18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文件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储气设施,形成责任明确的储气调峰体系,并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根据长春市天然气规划,按照文件要求,应建设储气能力不低于5550万立方米的储气设施。

    2018年9月1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上决定长天集团主导建设,建设主体为长天集团子公司元盛公司